气温急剧下降至5摄氏度,位于灌云县南岗乡的安置房,入住仅半年便接到拆除的通告,十余位老人及二十余户居民不得不离开他们新近安顿的家,这一情况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?
入住半年突遇拆除
今年三月,位于灌云县南岗乡南于村的117户村民,在经历了一年半的异地过渡生活后,终于迎来了新建集中安置房的交付。但这样的喜悦并未持续太久,11月中旬,南岗乡政府通知村民,由于部分房屋位于基本农田之上,将不得不进行拆除。这突如其来的消息,让刚搬入新居的村民们倍感震惊与无奈。
部分村民签字同意
乡政府为争取村民支持拆除计划,承诺实施“异地重建”,并对老人住房及小楼住户分别提供了3500元和5000元的安置补偿。在上述条件下,部分村民最终签署了同意拆除的协议。然而,尽管新居入住尚不足半年,补偿虽在,但村民内心普遍感到不快。
副乡长确认拆除
11月27日,南岗乡副乡长卓长龙负责的拆除工作已确认完成,涉及约20多座房屋的“突击”拆除。此举因房屋“占用基本农田”所致。卓长龙表示,在房屋建设过程中,土地规划发生了调整,导致安置小区部分土地被划为基本农田,因此不得不进行拆除。然而,为何土地规划调整会在房屋建设中期出现,这一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疑问。
规划办主任解释
11月28日,南岗乡党委委员兼规划办主任龚兴旺表示灌云县南岗乡,拆除重建的原因在于“已建成的部分安置房施工放线与规划不符”。若系规划变更所致,为何在建设初期未及时作出调整?若为施工放线错误,为何未能在前期发现?龚兴旺指出,施工放线属于专业领域,乡政府在建设过程中未予以足够关注,直至办理房产证时,专业人员测量才揭露了这一缺陷。
少数房屋不符合规划
副乡长卓长龙与龚兴旺均指出,规划外的房屋数量不多,总计22栋,其中包括8栋为老人住所。他们透露,已与村民就补偿和安置费用达成一致,补偿金额将略高于评估价,并支付装修款。此外,他们表示“村民们对此并无异议”。然而,对于刚入住半年便面临拆除的新居,村民们真的毫无怨言吗?
后续处理安排
龚兴旺指出,多数老人已搬至子女家中居住,部分家庭则返回了原过渡住所灌云县南岗乡,亦或寻求亲友帮助。在2017年的拆迁过程中,村民们支付了相当数额的费用,其中每户自付三层小楼的费用为16.2万元,一层老人房为5.2万元。龚兴旺认为,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,并将追讨赔偿,但目前尚未掌握建设单位的名称。新安置的房屋仍在原安置区域建设,预计将于2020年7月完工并交付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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